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糧食產業園區轉型升級的意見》(皖政辦〔2016〕84號),全面推進我省糧食產業園區轉型升級,進一步完善功能、強化配套、集聚發展,制定本任務分工方案。通過分解細化任務分工,切實形成各部門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完善配套措施和考核評價機制。加強與市縣協調溝通,督促各地政府出臺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糧食產業園區轉型升級的意見》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好相關政策。對現有園區進行摸排、分類,抓緊抓好園區規劃調整、功能創新、環境建設等工作,切實解決園區建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園區建設納入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強化考核評估。制定時間表,提出園區發展目標和時限要求,加強對園區的督促檢查和動態管理。(政策法規處、行業管理處負責落實)
二、加快推進園區項目建設。把招商引資作為壯大市場主體的重要途徑,建立招商引資數據庫,大力開展全產業鏈招商。加大園區投入,創新工作舉措,支持建設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園區骨干項目。實施領導“一對一”督辦制度,跟蹤園區項目履約率和資金到位率,督促項目落地進程。(行業管理處、倉儲處負責落實)
三、發展配套物流項目。主動融入黃淮海和長江糧食物流通道建設,提升園區產品的輻射能力和吸引力。合肥、蕪湖、蚌埠、阜陽、滁州、六安、馬鞍山、安慶等主要糧食物流樞紐和節點中的園區,要加快建設若干集倉儲、物流、烘干整理等于一體的現代化、綜合性項目,積極推進園區配套功能提升。(倉儲處、財務處負責落實)
四、推進“互聯網+園區”深度融合。大力推動園區信息化建設,推進“互聯網+”與糧食產業園區深度融合。結合我省“智慧皖糧”建設,鼓勵和引導園區企業大力建設“數字糧庫”、“智能糧庫”,提高作業效率和企業效益。引入互聯網技術手段,加強對糧食產業運行數據分析和研判,引導糧食生產流通銷售方式變革,擴大市場份額。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構建區域性糧食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提升糧食物流智能化水平。發展“網上糧店”,推廣B2B、B2C等零售新業態、新模式,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倉儲處、行業管理處負責落實)
五、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推動園區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引導園區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開展科技項目的研發工作,聯合在皖科研院所積極進行項目申報,在具備條件的產業園區開展有針對性的課題研究,做好科研成果的轉化和運用。(行業管理處、人事處、質檢站負責落實)
六、加強園區品牌建設。鼓勵幫助糧油企業申報綠色、有機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省著名商標、安徽名牌、中國馳名商標,引導企業打造名優品牌。加大園區品牌整合力度,以優勢骨干企業為核心,鞏固發展一批質量好、美譽度高、消費者認可的優質糧食品牌,實行統一品牌、統一質量、統一包裝、統一經營,打造強勢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推動園區企業由做產品向做品牌轉變。充分利用多媒體、政務網等平臺,以及舉辦交易會、組織企業參加糧油產品展銷會及對接會等契機,加強宣傳推廣皖糧品牌。(行業管理處負責落實)
七、實施“安徽好糧油”行動計劃。積極拓展園區功能,實施“安徽好糧油”行動計劃,推廣專用品牌糧食,支持“放心糧油”、“主食廚房”、“皖人食皖糧”、“皖糧銷全國”和“糧食產后服務”工程建設,打造放心糧油、主食產品半小時消費圈。大力發展成品糧油適度加工和主食產業化。完善網點布局,加大糧油產品從生產加工到物流配送、終端銷售的全過程監控力度。(行業管理處、倉儲處、軍供辦負責落實)
八、設立糧食產業化發展基金。研究出臺《安徽省糧食產業化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規范糧食產業化發展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糧食行業投入長效機制。有條件的市縣積極爭取成立糧食產業化發展基金,支持糧食園區建設和糧食產業化發展。(行業管理處、財務處負責落實)
九、命名建設一批示范園區。加快特色化、專業化園區建設,探索園區發展新路徑、新模式,加快由園向區的轉變。通過示范園區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推動我省糧食產業跨越式發展。(政策法規處、行業管理處負責落實)
十、落實財政金融優惠政策。針對園區糧食產業化重大項目,爭取政府在產業布局、審批核準及投資安排、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方面支持,推動園區建設發展。整合現有各類專項資金,多種方式扶持園區龍頭企業。引導重點龍頭企業,通過技改、兼并、重組、租賃、混合所有制等形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提高規?;a水平,提升產品檔次。培育一批有較強競爭力的大糧商、大產業。(行業管理處、財務處負責落實)
十一、加強人才培養和質檢提升。加大專業技術、經營管理人才的引進力度,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在園區普及新“四合一”儲糧技術,做好技術培訓和理論實踐工作。提高質檢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園區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和裝備水平,逐步改善質檢儀器設備條件,提升檢化驗能力,加大質檢機構對園區的技術指導和與社會檢驗資源的合作。(人事處、倉儲處、行業管理處、質檢站負責落實)